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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礼物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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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万港币在1973年算是一笔不小的钱。

70年代初,邵氏电影公司只愿出5000美元叫李小龙拍戏。李小龙不愿意,之后和嘉禾电影集团签约,接了两部电影,报酬是2.5万美元,按照当时的汇率来算,连20万港币都不到。

香港社会底层的人的月薪只有几百左右,稍好一点上千。

其实,李则天的父母要比很多穷人区的人赚的钱更多,李承志是编辑,萧芷璇是初中音乐老师,两人的工资都超过了1500港币。但是要知道,他们能够将李则天培养成一个哈佛大学音乐系的学生,花费也是巨大。众所知周,学音乐十分花钱,各种乐器都了解,哪怕买不起,也得要租下来。诚然,李则天的母亲是音乐老师,但公器私用,必遭人非议,何况萧芷璇还是一个大陆人!

李则天离开宝丽金唱片公司之后,到了一家餐厅美美的吃了一顿好的。完了之后,他又去商场逛了一圈,替父亲李承志买了一只派克钢笔,替母亲萧芷璇买了一双高跟鞋,大抵花掉了三千港币。

一转眼,一万港币,十去其三,但是李则天一点也不心疼,如果有钱,他愿意买更贵的!现在才人,父亲李承志是个编辑,早年从事作品翻译,耳濡目染之下,这一世的李则天的写作水平也差不到哪儿去。再加上前世今生记忆的融合,其写作能力自然是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。

“写吧,万事开头难!也许,自己也能写出一部非常出色的作品!书写好了,不仅可以帮父亲在报社站稳脚跟,而且还能赚钱,一举两得!”李则天眼睛一定,下定了决心。至于选什么作品,他也想好了,东野圭吾的《嫌疑人x的献身》,该书讲述一个数学天才为了帮助一对母女隐藏杀害前夫的罪行,和警方展开了一连串的斗智,制造整个骗局。李则天本身也是数学天才,所以,他对这部作品印象十分深刻!

大厅里。

萧芷璇安慰道:“别想这么多了!我有一件好事情要告诉你!”

“什么好事情!”

“咱们儿子写的歌卖出去了!”

李承志一听这话,脸上的不快立即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激动、好奇和开心。只要儿子出息,那比什么都重要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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