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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章 她的过去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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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间随着叶梦梦的离开而陷入沉寂,从窗户向下望,被灯光点亮的庭院里,稀稀朗朗的行人像是一只只小小的蚂蚁。

很快,孟宴臣捕捉到了叶梦梦的身影,一路小跑着,在蒋裕面前站定。

这让他忽然想起那个暴风雨后的下午,她也是这样,提着裙摆、披着阳光,像童话里的公主,朝自己飞奔而来。

楼上楼下两种光景。

楼下夜色寒凉,叶梦梦跟蒋裕说了一会儿话,没多久,两人肩并肩,一起走进医院大楼。

而病房里灯光明亮,空调开得很足,孟宴臣却觉得整个人坠进了无边的荒野里。

他抬起腕表看了眼时间,直到四十八分钟后,叶梦梦才推门回来,脚步轻快,似乎心情很好。

只是这份开心却在见到窗边寸步未动的他后,戛然而止。

旋即脚步放慢,皱眉,“你怎么还在这儿?”

僵化般的眼神遥遥落到她唇边,孟宴臣问:“……你吃饭了吗?”

不等听到回答,便抬脚走过去,绕过病床,去拿放在沙发上的食盒,一步一步走得沉重又压抑。

“孟宴臣!”转身时,叶梦梦一步站到了面前,“别做多余的事。”

她的眉心拧得比刚才更深,叫他突然很想伸手抚平。

今晚没有月亮,月亮在她眼底。

他回避清冷的月光,“他们家的玉米排骨汤很——”

叶梦梦冷淡打断:“我跟蒋裕在食堂吃过了。”

话音一落,孟宴臣不满的目光立刻聚焦她手上的伤。

叶梦梦顺着看了过去,嘴唇微动,“不碍事。”

却收回胳膊,把手背在身后。

孟宴臣重重吸了口气,侧脸的下颌骨鼓动着,轮廓清晰,线条锋利。

过了一会儿,像是忍不住了,声音恼怒起来:“你手这样,他怎么能——”

“他怎么不能!”叶梦梦呛他,“我愿意就能。”

我愿意就能。

心脏像是被狠狠划了一刀,孟宴臣颤着眼睛看她,声线薄弱,“……梦梦,你别这样,别这样跟我说话。”

他受不了,他知道自己活该,但是受不了。

她之前,是不是也是这种心情?

被一次次拒绝,一遍遍推开。

他忽然伸手抓住她的胳膊,强硬地一点点向下,将她的手勾出来,牢牢握住手腕。

他迎着月光,将真心交付,“选我,别选蒋裕。”

月光无言。

右掌根压住他的手,用了劲儿,想要挣开。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,却因为孟宴臣的执着好一顿拉扯,以致于最后挣开时,嘴巴微微喘着,出了一层汗。

叶梦梦缓了缓,把薄外套脱了,搭在床尾的栏杆上,眼风扫过孟宴臣手里还提着东西,俯身用手背勾过,放到了病床上。

接着顺势往床边一坐,长长舒了口气后,仰起脸来看他,“我给你讲个故事吧。”

孟宴臣不想听故事,可她却收回视线看向前方,顾自往下讲着:“说是,在某个落后偏远的小山村里,有那么一个小女孩儿,家里排行老三,叫招娣……”

招娣人如其名,为了招弟,是以从小爹不疼娘不爱,小小年纪就踩着板凳洗碗做饭。

磕磕绊绊念完初中后,便被父母许了人家换彩礼,却恰逢城里来村子招女工,父母没见过世面,听信了工头画的大饼,当即改了主意,收了三千块钱押金,让她跟着人到城里打工补贴家用。

结果领头的是个拉皮条的,转手就把骗来的一车姑娘都卖到了城里的夜总会。

凡是穷乡僻壤出来的姑娘,都得先好好养上一两个月,等脸上长点肉,褪去粗糙和土气,才能看出来是不是好苗子。

当然也有那种天生丽质,一看就是老天爷追着喂饭的,比如招娣,她本来就好看,只是长期劳作加上营养不良,面黄肌瘦的。

可即使这样,五官也漂亮,凑近了闻,身上隐隐散着暖香,是重点照顾对象。果然,才养了两个月,妈妈就惊为天人,直呼天上掉钱了。

十五岁的招娣对“待价而沽”尚且懵懂,却在一年后,被一个喝醉了的煤老板强行拉进房间,在铺满人民币的床上看了一夜的天花板。

酒醒后的煤老板像是疯魔了,说什么也要将人带走。妈妈虽然心疼,但老板放了狠话,只能狠狠宰上一笔,然后放人。

老板有家室,胆大包天到直接带回家,哄骗老婆说,招娣是被重男轻女的家庭卖彩礼,见着可怜就带了回来。

老板老婆是个温柔善良的女人,不疑有他,很快安排好了一切,漂亮的公主房,昂贵的兴趣班,改了名字,落了户口,安排她跟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起去学校念书。

从那之后,招娣不再叫招娣,而是跟着老板姓,叫做——叶子。

孟宴臣的心骤然一沉。

在叶梦梦刚开始讲的时候,他就隐约有了猜测,因为有关于她的过去,他做过三场梦:昏暗破旧的屋子,混乱不堪的街道,以及富丽堂皇的生日宴。

他嘴唇动了动,想说点什么,可是俏俏的声音还在讲:“然而好景不长,就在高考前夕,老板老婆发现了自己丈夫和养女的龌龊事——”

十八岁的招娣没有参加高考,因为,她被老板老婆在考场外打流产了。

孟宴臣蓦地打断她,“够了,我不想听故事。”

叶梦梦眉眼弯弯,冲他笑,“急什么,重头戏还在后面呢!”

煤老板虽然喜欢招娣年轻貌美,但却不想跟老婆离婚。正巧有个酒局朋友对招娣垂涎已久,两人喝了一顿,朋友把人带走了。

在那之后,招娣在无数男人之间辗转,终于在十九岁的某一天,被一个搞科研的疯子弄到了手,腻歪了一阵后,男人看她的眼神从一开始的惊疑,后来逐渐疯狂。

切片分析,血液研究,到后来超出科学界限的人体实验——疯子发现她的身体异于常人,恢复能力极强。

再深再重的伤口也不会留疤,愈合速度是普通人的两倍。除此之外,柔韧性和忍耐度也很好,私密部位的神经更是丰富而敏感。

只是可惜,从她身上提取出来的活细胞并不能作用于旁人,以此美容驻颜、乃至长生。

科学家不迷恋长生和青春永驻,他只是痴迷科研,所以即使是在欢好时,也会一遍又一遍地赞叹她是造物主的炫技之作,是命运的宠儿,不管她听懂听不懂,将那些晦涩的研究和发现当做情话时刻挂在嘴边。

潜移默化之下,招娣也渐渐开窍了,终于开始正视自己的不正常。

他们家人几辈下来,长相都普普通通,甚至歪瓜裂枣,只有她像是基因突变,越长越漂亮。

她对男人仿佛有着天然的诱惑,一碰到就变成了瘾君子,甚至会为了争夺她的归属而大打出手。

在男人的惊艳与迷恋中,在女人的嫉妒与嫌恶里,二十岁的招娣开始质疑“规则”,并试图验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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